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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地球2》上映次日就被盗录,是谁在贩卖传播盗版电影?

来源:中国新闻网2023-04-24 22:55:10

中新网北京4月24日电 题:《流浪地球2》上映次日就被盗录,是谁在贩卖传播盗版电影?

记者郭超凯

《流浪地球2》《熊出没·伴我“熊芯”》等电影上映次日就被盗录,盗版电影的网络浏览量动辄破千万……2023年春节档电影大卖的同时,盗版资源在网络流传的现象让人触目惊心。


(资料图片)

这些盗版电影从何而来?其背后又有何盈利模式?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盗版电影已经形成相对完善的黑灰产业链,而盗录仅仅只是产业链中最基础的一环。

春节档电影上映次日就被盗录

2023年1月30日,辽宁省丹东市某电影院正在播放春节档电影《深海》,昏暗的环境下一名男子正用手机偷偷实施盗录。潜伏已久的丹东市公安局民警顺势出击,对该男子实施当场抓捕。这是今年警方侦办“1·25”盗录传播春节档院线电影案的一幕。

近年来春节档是电影盗录现象的高发期,为此公安机关在春节期间也是严阵以待。今年1月24日,距离春节档电影上映不到3天,浙江省金华市警方在巡查中便发现一些网站及App非法传播《流浪地球2》《熊出没·伴我“熊芯”》等盗版影视作品。

在国家版权局和公安部的指导、支持下,专案组对查获的部分盗录影片进行溯源,发现《流浪地球2》《满江红》盗录自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某影城,《熊出没·伴我“熊芯”》盗录自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某影城。

接到线索后,丹东市公安局和胶州市公安局民警迅速开展案件侦办工作。经缜密侦查,民警于1月30日在丹东某影院将正在实施盗录行为的嫌疑人陈某明当场抓获。2月7日,胶州市公安局展开收网行动,将另一名盗录者杨某某抓获。

负责侦办此案的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民警李卓成告诉记者,陈某明先后对4部春节档电影进行盗录。1月22日即春节档电影上映次日,陈某明便用手机盗录了《流浪地球2》和《熊出没·伴我“熊芯”》,1月24日他又故技重施盗录了《满江红》,1月27日再盗录《深海》。后因买家反映《深海》盗录质量一般,陈某明1月30日又到影院重拍,这才被丹东的办案民警在盗录现场抓了现行。

“陈某明上传的春节档‘枪版’影片观看效果相对较好,造成大面积散播。我们侦查发现,在此期间网上点击量较大的‘枪版’电影,多数为陈某明录制。”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曹玉勇说。

事实上,被抓获的陈某明、杨某某,仅仅只是“1·25”盗录传播春节档院线电影案中负责盗录电影的关键一环。

今年1月,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浙江、辽宁、山东省公安机关紧密协作,在版权管理部门大力支持下,破获了“1·25”盗录传播春节档院线电影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捣毁涉案非法网站、App、网店32个,查获盗版《流浪地球2》《满江红》《熊出没·伴我“熊芯”》《深海》等电影45万余部。该案查清了从线上到线下、从影院盗录到末端传播的全部环节,实现了全链条打击,及时遏制了春节档院线电影盗录传播风险。

盗版电影从何而来?

“1·25”盗录传播春节档院线电影案并非孤例。每年的春节档电影都是备受国民关注与期待的一次视觉盛宴,由于春节档电影的口碑佳、票房多,加上不少民众想第一时间一睹为快,从而衍生出盗录贩卖“枪版”电影这一黑灰产业。

盗版电影究竟从何而来?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春节档期间市场上出现的盗版电影主要是盗录者使用手机或摄像机等简易设备在影院内进行盗录。

今年警方侦破的“1·25”案中,辽宁丹东公安局抓获的陈某明和山东胶州公安局抓获的杨某某获利并不多。据了解,陈某明盗录4部春节档电影仅获利几十元,而杨某某盗录《熊出没·伴我“熊芯”》的获利也只有18.8元。

曹玉勇介绍,陈某明盗录后对电影进行剪辑、渲染,再上传至网盘进行分享。其作案动机一为图财,虽获利极少,但造成的负面影响极大;其作案动机二为满足其虚荣心理,妄图借此成为网络大V。

办案民警指出,盗录院线电影侵犯了影视著作权,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对影视产业营商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对于此类犯罪,公安机关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

盗版电影产业链如何运转?

伴随着盗录的低门槛化、网络传播的便利化以及回报的高收益,近年来盗版电影产业已形成从盗录影片到转卖分发、多次牟利的完整产业链。

参与侦破今年“1·25”盗录传播春节档院线电影案的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公安局民警吕涛分析称,整体而言,盗版电影的黑灰产业链可大致分为三环:第一环是负责偷拍盗录电影,这也是最基础一环;第二环是整合分发转卖,犯罪分子从多个渠道买入种类繁多的盗版资源,整合后再转手卖给网站或个人,赚取中间差价;第三环是网站、APP传播,这些网站通常以“免费”噱头引流,再通过广告等形式牟利。

记者在采访发现,这些偷拍盗录的影片,会被相关人员“物尽其用”,既可以用来直接贩卖变现,也可以用作网站引流牟利。

比如,山东胶州警方抓获的犯罪团伙就是通过贩卖盗录电影直接变现。山东省胶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教导员孙超告诉记者,杨某某在盗录电影《熊出没·伴我“熊芯”》后以18.8元的低价卖给了栾喜某。栾喜某随即将该电影通过其电商平台的店铺对外销售。以栾喜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具有家族化、专业化的特点,其团伙自2019年起,便在电商平台利用自己以及亲戚朋友的身份信息注册了9家店铺,通过在网上寻找下线帮助盗录以及从其他店铺同行手中购买的方式,销售盗版电影3000余部,获利5万余元。

这些犯罪分子通常利用电商店铺、社交平台等渠道向公众、网站出售盗版影视资源。尽管每单的成交价格不高,但积少成多,违法所得常在几万至上百万元不等。

而浙江金华警方抓获的盗版影视网站运营者宋某东,则是通过免费观看、网站引流的模式牟利。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食药环知侦查支队副队长苏健告诉记者,2022年4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宋某东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多个影视网站和App客户端,以营利为目的在搭建的网站、App客户端上投放大量影视作品近10万部。据统计,涉案网站、App客户端共注册会员5000余人,影视点击量超过3500余万次。

打击盗录电影需久久为功

近年来,尽管版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公众版权保护意识有所提高,但盗录电影仍呈高发态势。严打盗录院线电影等侵害知识产权类犯罪刻不容缓。

为此,今年春节前,国家版权局、国家电影局、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等四部门联合部署开展全国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工作,提前防范、严厉打击春节档等重点档期院线电影的侵权盗版行为。

春节档电影上映前后,各地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严阵以待、严打侵权行为。记者在调研中发现,浙江金华十分重视院线电影的版权保护。金华市横店镇域内建有14个大型景区和影视拍摄基地,1400余家知名影视企业集中入驻,全国每年有大量影视剧在横店取景拍摄,“横漂”注册演员超过10万人,素有“中国好莱坞”之称。

金华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浦虹说,近年来,侵犯影视著作权案件持续多发,对横店影视产业也造成了一定影响。为此,金华市公安局立足横店影视产业集聚的业态优势,以“昆仑”、打击院线电影盗录传播等专项行动为载体,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影视著作权犯罪,侦破了一批有全国影响力的大案要案,全力保护影视投资人的合法权利。

今年年初,在四部门部署开展全国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工作后,金华市迅速启动“金华市影视版权保护工作机制”,金华市公安局及时会同版权、文旅等部门加大对春节档影片的网络巡查力度。

正是在该工作机制的作用下,金华民警迅速发现了不法网站及App非法传播《流浪地球2》等春节档影视作品,并循线捣毁涉案非法网站、App、网店32个,及时遏制了春节档院线电影盗录传播风险。

实际上,盗版电影涉及偷拍盗录、非法传播等多个环节,治理难度颇大。一方面犯罪分子为了牟利不惜铤而走险,另一方面部分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法律意识还有待提高。

有律师指出,严格来讲,每一位付费购买了侵权影像并传播的网民,都构成对影片著作权的直接侵权,侵犯了影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但在实践中,这种隐蔽的、大量的侵权行为很难全面监控和根治。仅靠查处个人很难禁绝,更重要的是要掐断其传播途径,打击其背后的盈利模式和机制。

盗录电影现象的形成非“一日之寒”。打击侵犯影视著作权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公安、版权、影视、文旅等多部门通力合作、综合治理。对盗录盗版电影的治理,既要重视春节档等特殊节点的集中发力,更需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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