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聚焦 > >正文

收税务处理决定书后未及时信披 *ST新海收深交所监管函|世界新视野

来源:界面新闻2023-06-05 22:07:03


【资料图】

*ST新海5月31日收深交所监管函,2023年4月25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报。年报显示,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苏园税稽处[2022]308号),称公司于2017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少交税款及滞纳金2700.67万元,占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32.57%。公司于2022年11月缴纳了税金。

公司在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后,未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7.7.6条的规定。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标签:

下一篇: 最后一页
上一篇: 声动中国丨“勇敢奔向你们的未来吧!”